版权声明
1、作者本人或者通过华夏文物的合作单位投稿或寄送约稿,一经采用即视为作者将该作品的发行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长期授予华夏文物及相应合作网站,并许可本网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上使用投稿或约稿作品。华夏文物不支付任何稿酬费用。
2、华夏文物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图表、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的版权均属华夏文物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华夏文物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华夏文物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华夏文物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文物”的所有作品,均为华夏文物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注明“来源:华夏文物”。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对于华夏文物发布的作品,本网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未经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转载使用。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华夏文物)”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网站。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华夏文物”,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华夏文物联系。联系电话:010-56288028 。
4、擅自使用华夏文物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华夏文物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请作者和读者见谅。
6、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10-56288058,邮箱: 493700671@qq.com。
本网站之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华夏文物总编室所有。
华夏文物法律顾问
华夏文物委托XXXXXXX为本网法律顾问单位。
法律顾问:
法务联系人: